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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检察院: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
近年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涉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,准确把握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的总要求,扎实做好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重点工作,加强与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镇政府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,优化公益司法保护方法路径,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度。
一是聚焦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,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。以农村生活垃圾堆放、农业尾菜、死亡牲畜、农药包装废弃物、野生动植物保护为监督重点,组织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活动。立案37件,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份,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建立乡村生活生产垃圾集中处置机制,探索建立定点收集、定人负责、定期清理、动态监管模式,推动生活生产垃圾及时转运、处置。
二是不断加强农用地保护,保障粮食生产安全。深耕细作土地资源保护工作,加大对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和农用地面源污染的惩治力度。与行政执法单位保持紧密联系,针对违法占用耕地、破坏耕地、占用耕地建房、建养殖场、废旧农膜污染等行为制发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及时履行耕地保护职责,立案25件,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5份,有效保护耕地耕地2000余亩。
三是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,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组织开展“乡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”专项活动,深入8个乡镇,开展过期食品、食品购销凭证规范化填录等专项工作检查,办理涉农村食品安全类案件24件,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4份,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
四是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,服务乡村振兴战略。开展农村窨井盖治理和房屋安全专项监督活动。对存在破损、下沉、松动、错位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等情形的窨井盖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。行政单位收到建议后,制定限期整改计划,对问题窨井盖及时进行维修、加固和更换,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。通过从公安机关、法院调阅相关案件资料,实地走访农村房屋建设施工现场,了解房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问题。组织执法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,明确各执法部门责任,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4份。行政单位收到建议后,对房屋建设安全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,督促落实房屋安全建设安全措施,防止发生生产事故,不断提升农村人居安全感、幸福感。